為進一步加強規范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安全,保障貨物、集裝箱、船舶的安全;現針對板材類集裝箱貨物運輸做出如下管理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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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板材類集裝貨物用箱注意事項
1.石板材、玻璃等板材類貨貨物本身為易破碎產品,裝箱和箱內加固工藝不當,運輸過程貨物箱內移動將給運輸設備和貨物造成風險,且該類貨物本身為為笨重貨物,裝卸工藝不當造成集裝箱箱體和貨物損壞;
2.石板材、玻璃等貨物需要有穩固的包裝、合理的裝卸工藝.貨物與集裝箱有空隙必須支撐、塞緊;
3.板材類、玻璃類(碎玻璃除外)屬于易損貨,裝、拆箱均由客戶自行安排。二、板材類集裝貨物裝箱要求
(一)包裝::一般用木箱、亮格木箱。
1.將板材光面相對,順序立放于內襯防潮紙的箱內(或2~4塊用草繩扎立于箱內);
2.四周用包裝棉保護,箱內空隙必須用富有彈性的柔軟材料塞緊;3.木板材厚度不得小于20mm,每箱應在兩端加設鐵腰箍,橫檔上加設鐵包角,三角或者異形的石材必須用保護棉包好各個角和異形部位。
二)運載、固定
1.板類貨物(玻璃、石板材)從貨物性質上看,為硬質直方體,長距離運輸時,必須木框包裝,裝箱時需直立放置,長度方向必須與箱門成垂直角度,以防止陸運緊急剎車時翻倒;
2.箱內所裝貨物重量不能超過集裝箱的最大裝載量.需采用叉車進箱裝卸,車輛
及貨量總和不得超過7260KG, 防止箱地板壓壞,木箱與地板接觸木龍方向需與底橫梁
垂直,并盡量跨多根底橫梁,以有效分散壓力;
3.箱內貨物的重量分布要均衡,不能使負荷在局部過輕或過重,嚴格禁止負荷重
心偏在一端的情況,防止箱底變形及脫箱。裝箱時必須按批碼放整齊,貨物緊靠集裝
箱兩側壁向內裝載,中間空隙部位用木塊頂固撐牢,近箱門的一端用木條橫縱向相互
連接釘固,木條底部與集裝箱地板釘固,使貨物不移動、不竄動;
4.對于重量較大、體積較小的木箱貨,如果裝載后其四周空隙超過10cm時,須
從四周進行支撐固定;
5.對于重心高的木箱,除對其底部加以固定外,還須在其上面用木條撐開空隙。
三、其他
本須知適用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/分/孫公司及控股公司,并
由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/分/孫公司及控股公司在法律允許范圍內
負責解釋。
本須知自2022年7月8日起執行,原相關規范同時廢止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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